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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吗?

发布时间:2023-09-26 作者:洁普智能环保

  废机油和废润滑油都是属于危险废物。工业企业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但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汽修厂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所列“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别中的“900-214-08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

  汽修厂将废机油擅自售卖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商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情形。